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進行財務報表公開是必須的,提供真實的財務信息是公司和相關人員的必要義務,但是出於各種目的一些公司和個人會僞造財報,通過人爲編造數據、修改數據等等各種方式來對公司的財報進行修改,這無疑是違法行爲。
在2024年3月19日上實發展就發佈公告稱收到了《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於這種行政處罰是不敢也不能進行隱瞞的,因此他們在公告中也承認了關於過去做過的部分違法事實。
(內容來源: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實發展全稱爲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爲上海浦東在鏽薄板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就進行了上市,之後在2003年改名爲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經快上市30年了,作爲一家老牌企業,無疑爲很多投資者帶來了一種更值得信任的感覺,相比於那些成立僅兩三年的新公司,老公司“無疑”更值得信任,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在一個月前上實發展還發布公告稱獲得了政府補助1239.40萬元,但是短短一個月後便被曝光受到了行政處罰,根據該公告披露,上實發展公司涉嫌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涉嫌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等三項問題,並且相關責任人的問題也已經調查清楚。
在《告知書》的最後公佈了關於上實發展和相關人員的懲罰,上實發展被罰款850萬元,七名當事人被罰款75-400萬元,其中罪行最爲嚴重的爲曹文龍,他的罰款爲個人中最高的400萬元,同時還受到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不得從事任何證券相關的工作,也不得在上市公司擔任高級職務。
上實發展的本次“翻車”給更多懷有僥倖心理的公司和個人敲響了警鐘,金融市場並不是法外之地,一旦心生邪念誤入歧途,等待他們的只有法律的嚴懲和制裁,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