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裁定,PayPal的當地分公司在其與小型企業客戶簽訂的標準合同中使用了一項不公平條款,這些客戶未能發現多收費錯誤,該國證券監管機構週五表示。
法院認定該條款不公平,因爲未在60天內將多收費錯誤通知PayPal的客戶被迫接受費用爲準確,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表示。
ASIC去年九月對PayPal提起訴訟。
“今天的裁決提醒所有企業,標準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對小型企業是不容忍的,ASIC將在適當情況下采取果斷行動,以保護消費者和小型企業的權利,”ASIC副主席Sarah Court表示。
ASIC表示,在調查期間,PayPal主動協助了該機構的工作。
根據監管機構的說法,PayPal同意該條款不公平,接受了聲明,並於2023年11月8日自願將該條款從其合同中刪除。
法院還命令PayPal支付ASIC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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