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國家銀行週四表示,瑞士的金融監管在瑞銀收購瑞士信貸後需要進一步加強,尤其是在資本和流動性要求方面需要更多改進。
去年,瑞士信貸因一系列金融問題崩潰,隨後被老對手瑞銀通過政府主導的救助收購。這一事件引發了對擴大後的瑞銀對瑞士經濟可能帶來風險的擔憂,並促使政府在今年四月提出了更嚴格的“太大而不能倒”的銀行監管規定。
這一計劃的核心是建議瑞銀持有更多資本,但這些建議仍需經過漫長的政治過程。
瑞士國家銀行在其年度金融穩定報告中表示,贊同聯邦委員會在資本要求、流動性要求、早期干預以及恢復和解決計劃方面採取行動的看法。
報告指出,瑞士信貸的危機暴露了監管框架的薄弱環節。雖然合併後的瑞銀母公司的資本狀況比危機前的瑞士信貸母公司要強,但現行制度的弱點依然存在,需加以解決。
瑞士國家銀行特別支持在資本監管的三個領域實施政府的提議。
首先,需要加強附加一級資本(AT1)工具對銀行持續經營的穩定作用。AT1債券在銀行資本水平低於某個閾值時充當緩衝器。